“乔羽文艺奖”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综合性的文艺奖。
奖项设置和评奖范围、标准
按照《济宁市“乔羽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的规定,本届“乔羽文艺奖”分为“艺术作品奖”、“文学创作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三方面,共11个类别,76个奖项,包括一等奖11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39项,突出贡献奖4名。奖励2014、2015两个年度我市文艺作品成果,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届评奖总金额为50万元。
艺术作品奖
艺术作品奖评选对象与范围:
1、济宁市内(包括中央、省、部队驻济单位)个人和集体创作、发表、制作、生产和演出的艺术作品成果,包括文学、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广告、民间文艺、文艺理论研究等门类,均可参加评奖。
2、参评文艺作品原则上是前两个年度发表、展览、演出和播出的作品。有的文艺门类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时限。
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应是思想性强、艺术水平高、在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单位及各艺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上展出或获奖的作品;在国家批准的报刊、图书正式发表和出版的社会反响较大的艺术作品。
6月30日前将各门类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济宁市“乔羽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摄影作品要报作品原照一张及400字以内作品简介。所有申报作品均以正式展出、发表、出版、演出时间为准。
作品报送地点: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2号楼济宁市文联
联系人:侯健 黄秀杰
联系电话:0537-2967128 3202600
济宁市第四届“乔羽文艺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表格,详细情况请到下载附件。
附件1:“乔羽文艺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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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乔羽文艺奖个人作品申报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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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乔羽文艺奖集体作品申报表.doc
(41 KB, 下载次数: 1185)
附件4乔羽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
(43 KB, 下载次数: 1142)
关于组织第四届济宁市“乔羽文艺奖”评选的通知.doc
(24.5 KB, 下载次数: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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