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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征稿丨第十六届山东省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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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2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省摄影艺术展是山东省最高级别的综合摄影艺术展,已成功举办十五届,留下了一大批历史价值高、社会影响大的精品佳作,推出了一大批德艺双馨的摄影人才,为山东省摄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十六届山东省摄影艺术展旨在通过摄影艺术的形式,全面展示山东省锚定“走在前 挑大梁”,在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发展成就,引导广大摄影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现和培养摄影人才,为山东省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展示和学习的平台,推动山东省摄影艺术的繁荣发展,提高山东摄影在全国的影响力。

本届展览现面向社会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青岛市摄影家协会

二、截稿时间

2025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本届山东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170件。

1.纪录类:共60件,其中金质收藏作品3件,银质收藏作品5件,铜质收藏作品7件,优秀作品45件。

纪录类: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8-12幅。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摄影师长期关注某一题材的系统性拍摄。本单元至少须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只征集组照作品,每件限20—30幅。

2.艺术类:共50件,其中金质收藏作品3件,银质收藏作品5件,铜质收藏作品7件,优秀作品35件。

艺术类: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

3.创意和商业类:共20件,其中金质收藏作品1件,银质收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3件,优秀作品14件。

创意和商业类: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业产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允许使用AI创作或辅助创作(投稿时须标明AI创作)。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

4.短视频类:共20件,其中金质收藏作品1件,银质收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3件,优秀作品14件。

短视频类: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等,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短视频类作品须在2023年6月1日后创作,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画幅比例不限。作品的第一帧应当为作品的封面。

短视频类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视觉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作品中使用的音乐等其他各类素材,投稿者应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素材的,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

短视频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5.手机摄影类:共20件,其中金质收藏作品1件,银质收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3件,优秀作品14件。

手机摄影类:拍摄及后期必须由手机完成的原创影像作品。手机品牌、型号不限,仅限单幅作品,投稿为JPG格式,作品长边最小不低于1000像素,照片必须保留其原始信息,拒绝AI作品和手机翻拍的作品。

四、投稿须知

1.凡在山东省内工作、生活以及山东籍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摄影作品。

2.图片类:单幅作品须在2023年6月1日后创作,组照和长期关注中须至少有一幅作品在2023年6月1日后创作。短视频中须有素材在2023年6月1日后创作。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除AI作品外,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4.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投稿者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https://zg.cpanet.cn/)首页,进入注册专区,以“手机号+验证码”方式注册登录征稿平台。登录成功后,须填写真实、完整个人信息,方可上传作品。

5.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各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

6.投稿作品除短视频类别外,画面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7.图片类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须为1000-3000像素,文件大小为2MB-7MB。入选后须提供JPEG格式5M以上高品质电子文件,纪录类作品须同时提供原始数码文件。短视频类作品时长限8分钟以内(含片头片尾字幕),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 ,最小不低于5M ,最大不超过200M,画幅比例不限。

8.鼓励选送拍摄于山东境内的优秀作品,提倡选送尚未在山东省级及以上展览赛事中入选或获奖的新作。凡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山东省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过的作品谢绝投稿。

9.所有来稿在投稿过程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五、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zg.cpanet.cn,点击“第十六届山东省摄影艺术展”板块,注册并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所有投稿作品可选择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以备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如有选用,中国摄影家协会旗下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取得作者书面授权方可使用。无论投稿作品是否被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均不影响投稿作品在本次大展中参展、入选。

六、评选要求

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审坚持严格落实评委遴选、回避制度。本届省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图片类由投稿者提供纸质作品进行评选。

投稿者在正式名单公布前应按组委会要求提供:视频原文件(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照片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视频原文件、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

请关注“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及时查收通知,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特别提示

1.主办方依据投稿作品标注的作者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入选证书。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将丧失其入选资格。

2.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获奖数量和入选作品数量,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及顺序,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调整(包含但不限于作品标题、图注、影像色调等)。

3.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和调整水平线。(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5)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5.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通联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袁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978560    0531-68978559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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