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济宁市“创城改变生活”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及广大会员:
为进一步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创城工作的热情,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创城改变生活”为主题的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摄影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创城改变生活”为主题,全面展示我市在创城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发生在市民身边的显著变化,为创城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济宁市摄影家协会、齐鲁晚报今日运河编辑部承办。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2020年8月10日
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要凸显我市创城工作的务实举措和城市面貌、居民精神风貌的突出变化。分为创城“对着拍”和“创城改变生活”两个专题。
(一)创城“对着拍”专题
以“对着拍”为表现形式,利用同一点位、同一场景,甚至是同一角度的新旧两组照片,充分展现我市自2015年参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特别是2018年启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水平、城区交通状况、社区小区环境、市民文明素养等各个方面的提升与成效,直观地反映创城给市民生活带来的显著变化。
(二)“创城改变生活”专题
此专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文明环境篇
城市建设(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带有地标性建筑的城市街景)
公益性文化场所(济宁烈士陵园、城市展示馆、青少年宫、高新区图书馆、兖州博物馆、济宁市精神防治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文化中心、杂技城、科技馆、体育中心等)
人居环境(老旧小区改造、城郊结合部整治、河道建筑工地整治、道路沿线环境整治等体现城市、城镇、乡村等群众工作劳动、生活居住、休息游乐和社会活动环境改善的图片)
环境卫生(城区主次干道、全民健身广场、新世纪广场、文化广场、火车站广场、济宁汽车总站、兖州汽车站等)
农贸市场整治(秦庄农贸市场、济宁吉祥农贸市场等)
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反映溪河清洁、田园清洁、道路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等方面的图片)
2.文明秩序篇
文明交通秩序(主要交通路口、车辆规范停放、礼让斑马线、规范有序行驶、新增道路专用通道等)
文明校园秩序(霍家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区、北湖第二小学、济宁市观音阁小学、济宁市第十三中学总校区、济宁市第十五中学总校区、济宁学院附中、兖州区东方中学西校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等)
文明旅游秩序(南池公园、太白湖景区公园、儿童公园、凤凰台公园等)
市场秩序(运河城、兖州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大卖场、中央商场中央百货济宁店、济宁万达广场、新天地生活超市等)
社区网格员和志愿者开展的倡导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便民利民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文明活动。
3.文明风尚篇
反映诚实守信、尊老爱亲、邻里互助、乐善好施等传统美德的图片;
反映文明礼貌、文明养犬、节约资源、低碳出行、爱护公共设施等文明行为的图片;
反映城区各区域公益广告的图片;
反映开展文明随手拍活动的相关图片;
反映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的图片;
反映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开展创建活动的图片;
反映宾馆饭店(山东圣德国际酒店)、网吧(脉搏网咖、卡博网吧)、商场、医院(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公共场所讲文明、树新风场景的图片;
反映窗口单位(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济宁银行洸河支行、中国移动洸河路营业厅、中国联通华盛洸河营业厅、中国电信济宁任城区环翠路营业厅、火车站、汽车站等)为民服务的图片。
4.典型人物篇
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济宁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典型人物。
五、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摄影,仅限在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拍摄的相关内容。
2、创城“对着拍”专题的参赛作品,拍摄者需提供同一地点、建筑、路段、场景,或者类似事物的新旧两组照片。通过对比两组照片,充分展示不同时间、相同空间下类似的事物或类似社会现象的反差与变迁。要以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内的作品为主(2018—2020年),可兼顾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内的部分作品(2015—2017年)。
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组照限8幅。图片为JPG或JPEG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一律通过电子邮箱投稿,邮箱:2901349382@qq.com。
4、投稿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拍摄地点”等。
5.作者确保对其提供给本次大赛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及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印制宣传画册等),不再支付稿酬。
六、作品评选与表彰
参赛作品经初选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
一等奖2名(稿酬各3000元 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6名(稿酬各1500元 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5名(稿酬800元 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70名(稿酬各200元 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
等次奖不重复获奖,作品稿酬的税费由获奖作者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缴纳。同期进行初选作品的网络投票,对得票前10名的作品颁发“网络人气奖”。此次大赛的获奖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和济宁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济宁市摄影家协会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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