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人、新作。投稿作品分为长焦与微距、组图、风光、人像、夜色、运动六个单元,投稿者请将作品投至合适的单元。组图单元投稿作品为6-9幅,其他单元只可提交单幅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主办方有权编辑拟入展作品。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中国手机摄影大展官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摄影作品精选,中国手机摄影大展官网将公布入展名单及全部入展作品。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主承办单位产品或服务推广活动,以及其他非商业性的传播活动中传播渠道覆盖全媒体及全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企业官方网站、官方APP、微博、微信、抖音、海报等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还应遵守 以下说明: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侵犯其他任何方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姓名权、商标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利)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以任何方式贬损、诋毁主办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第三方拥有的注册商标【如:被摄入的街上广告牌、招牌等】;受到第三方拥有的版权保护的素材;特定的有名人物、著名人物的姓名、像或其他特征;含有电影的演职员姓名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不当、不雅、淫秽、污蔑、造谣或诽谤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宣扬对任何群体或个人有所偏见、歧视、仇恨或伤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鼓吹歧视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残障、取向或年龄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参赛者所在司法管辖地区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宣扬非法毒品或枪支(或使用上述任何一项)、不得宣扬任何看起来不安全或危险的活动、不得包含任何特定的政治目的或信息;
• 投稿者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或上传涉政、涉黄、暴力、恐怖等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内容;
• 谢绝已在其他大赛中获过任意奖项的作品投稿;
• 投稿作品不得为促销产品、服务之类的营利性内容
• 创作作品时,不得危害或耍弄动物;
同一类似作品是指符合下述内容的作品:
① 通过同一图像数据制作的作品
② 通过对同一图像数据进行修剪,或更改处理加工方法制作的作品
③ 虽然不是同一图像数据,却是通过对类似图像数据进行上述①、②处理的作品(例如:连续拍摄的前后照片、拍摄日期不同但最终构思相同的作品等,也可能被视为类似作品。)
• “同一类似作品”指包含单张照片及其相同或类似图像的组合图片,以及包含相同或类似图像的多个组合照片。
• 投稿作品如存在前述任一情况,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的入展资格及一系列相关权利与资格。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 本届手机摄影大展征稿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