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截稿】“大河奔涌·时代画卷”山东省第二届航拍摄影、视频作品大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实地考察沿黄省区,为新时期黄河保护治理、流域省区转型发展指明方向,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擘画蓝图。2021年10月,更是深入到山东省东营市的黄河入海口考察,实地了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强调扎实推进黄河大保护,确保黄河安澜,是治国理政的大事。黄河由我省东明县入境,呈北偏东流向,经我省菏泽、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济南、淄博、滨州、东营9市的25个县(市、区),在垦利县注入渤海。为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大河奔涌·时代画卷”山东省第二届航拍摄影视频作品大赛”蓄势启航。用光影记录永恒,以新视角发掘改变,借无人机的翅膀、摄影人的眼,去发现和记录齐鲁大地的“变”与“不变”。山东省第二届航拍摄影、视频作品大赛旨在通过各地航拍摄影师、航拍飞友不一样的空中视角,展示山东省内黄河流域的发展变化,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生态环境改善等,从空中看齐鲁,发现不一样的美。用镜头定格发展的足迹,用影像记录辉煌的成就。
山东省第二届航拍摄影视频作品大赛由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办,济南影视传媒学会、山东多彩创意管理有限公司承办,齐鲁师范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社区艺术大学协办,面向全省及社会各界摄影师、航拍飞手征稿。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济南影视传媒学会
山东多彩创意管理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齐鲁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社区艺术大学
二、征集作品 以黄河生态、黄河文化为视角,面向全国摄影师、航拍飞手、摄影爱好者征集,反映近年来齐鲁大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的摄影图片和视频影像作品。
三、征集时间2022年3月7日至10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作品分类投稿作品分摄影图片作品和影像视频作品两类。
1、 摄影图片作品
(1) 大赛仅限征集2019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作品,照片投稿作品拍摄器材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
(2) 每人投稿作品数不超过5件。组照(限4-6幅)记为一件作品。
(3) 投稿作品以JPEG文件格式提交,每幅作品文件大小为5MB以上。
(4) 投稿作品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谢绝电脑合成作品参赛。
2、 影像视频作品
(1)航拍设备不限。
(2)视频内容可剪辑配乐,可添加简单字幕等元素,但不得添加非航拍内容或特效内容。
(3)视频大小:高清1920X1080,格式为mpeg2、mov或mp4。
(4)单个作品的播放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奖项设置(一)摄影图片作品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作品奖。
1、金奖作品1件,奖金3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2、银奖作品3件,奖金1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3、铜奖作品8件,奖金5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4、优秀奖作品50件;
(二)影像视频作品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作品奖。
1、金奖作品1件 ,奖金3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2、银奖作品3件,奖金1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3、铜奖作品8件,奖金5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4、优秀奖作品30件
赛事内同一作者在同一类别一、二、三等奖不重复获奖。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可按照各级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积分。
六、投稿细则1、参赛选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禁飞区域拍摄,不得提交违禁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参赛者自负 。
2、参赛拍摄的摄影、摄像作品系本人原创,剽窃转投他人作品带来的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内容真实客观、杜绝捏造伪造,由拍摄人因失实内容造成的后果拍摄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4、参赛作品必须配有相应标题和文字说明,并注明作者、拍摄地点、拍摄日期和片中所涉人物。
5、投稿者请将作品统一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 77568959@qq.com“所属地市+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重命名。组照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后再发邮箱。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概不受理。
6、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报名费;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行做好备份。
七、联系方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1、 济南千佛山东路23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社区艺术大学
2、 联系人:骆淑丽 申光
3、 电话:0531-81301009
邮箱: 77568959@qq.com
八、投稿须知1、参赛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拍摄地有关法律法规,由此产生的各项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投稿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后果。
3、投稿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投稿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包括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及与此相关的宣传推介活动等,不另付稿酬。
4、投稿者填报信息和提交作品之行为,应视为应征者充分理解本次活动上述规则,并承诺接受上述规则约束。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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