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泉乡,生态泗水”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中国泉乡,生态泗水”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泗水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地处泰沂山区西缘,北靠五岳之尊泰山,西联孔子故里曲阜,南峙孟子家乡邹城。泗水历史悠久,是泗河文化的源头,是伏羲、虞舜的故乡,东夷文化的摇篮,儒家学说的发祥地,先贤仲子的故里。泗水境内泉多如林,“中国泉乡”已在国家注册,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誉泗水为“海岱名川”。泗水山青、水秀、林密、泉美,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旧十景、新十景交相呼应。城乡建设日新月异,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近年来,泗水经济快速发展,海螺、汇源、康师傅、娃哈哈等知名品牌企业相继落户泗水。泗水生态旅游遍地开花,万紫千红生态养生旅游度假区、圣地桃源、泉林泉群等风景区已成为鲁西南著名生态休闲养生度假基地。为全面记录泗水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真实形象,充分展示泗水丰富的人文、自然等资源,提升泗水县视觉影像的文化品味,提高泗水对外宣传的知名度。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拟在泗水举办首届“中国泉乡,生态泗水”摄影作品大赛,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摄影家及业余摄影爱好者参加。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济宁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泗水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泗水县摄影家协会
泗水县泗张镇人民政府
三、征稿细则
凡表现泗水县境内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生态资源、人文景观、历史古迹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1、参赛作品风格、创作时间不限,以黑白、彩色、单幅、组照等形式,胶片、数码相机拍摄均可。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片,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参赛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色调、明暗调整、剪裁等后期处理。可以拍摄接片,但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二次创作。
3、参赛作品尺寸要求放大10寸片、方型作品长边8寸、组照放大8寸(限六张为一组,用胶带连接),附带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低于2MB。
4、每位参赛者限投参赛作品10幅内,组照算一幅计算。参赛作品请在照片背面、电子文件夹、光盘或U盘等注明作品的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联系方式等。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作品。主办方有权将获奖、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相关宣传等),不再另支付稿酬。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负,活动组织单位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6、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摄影作品,一经证实,取消评比及获奖资格。
7、凡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上述规定。
四、评选办法
大赛截稿后,主办单位将聘请摄影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2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
银奖4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人民币各3000元
铜奖6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人民币各 200元
入选奖若干名授予获奖证书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月30日。届时邀请专家进行评奖,结果将公布在 www.sdphoto.org(齐鲁网,山东省摄影家协会);www.boshe365.com(博摄网),2013年4月颁奖。
六、投稿地址
地址:山东省泗水县龙城社区办公区三楼 泗水县摄影家协会 邮政编码:273200
电话:15725915776 联系人:乔良:13645478852.李 鹏:13963799988
邮箱:ssshexie@163.com QQ:1964725126
征稿启事未尽事宜,由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济宁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泗水县委宣传部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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