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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想去的地方—休闲到梅州”征文/摄影大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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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style="LINE-HEIGHT: 150%" align=left>“心想去的地方—休闲到梅州”征文/摄影大赛启事


    为提升“世界客都”整体旅游形象,广泛宣传推介梅州旅游产品,打响“休闲到梅州·享受慢生活”特色品牌,梅州市旅游局、梅州日报社决定举办 “心想去的地方——休闲到梅州”征文/摄影大赛,并将大赛优秀作品在《梅州日报》旅游版设专栏刊登。

  一、大赛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征文/摄影大赛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1、征文: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奖金各500元。

  2、摄影: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奖金各500元。

  三、大赛要求

  1、关于作品。

  征文:深入体验客都梅州各地秀美山川、人文风光,以纪实的手法描写景区风貌、休闲胜地、观光感受,推介景点新貌、旅游意境,从中抒发对梅州旅游的向往和热爱。要求题材独特、主题鲜明、角度新颖、生动形象、层次分明,体裁不限,每篇字数1000至1500字。

  摄影:取材于梅州旅游景点风光、休闲风貌,必须为个人本年度原创拍摄作品,单幅和组照均可,图片jpg格式,10M 以上的电子数码作品。

  2、参赛作品请标明“心想去的地方——休闲到梅州”征文/摄影大赛,在截稿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梅州市沿江东路梅州日报社科教文卫部(邮码514021),同时以电子版或数码格式发送到科教文卫部邮箱jkwwmzrb@163.com。

  3、获奖作品的所有版权为作者,梅州市旅游局和梅州日报社同时拥有并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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